我笑道:“这些是给大家吃的,根本不是什么贵重之物,我这里随处都是,再说不让方叔知道不就成了嘛。”好说歹说,才让他们收下,其实大家也心知肚明,现在的黄瓜与西红柿可是贵的很,他们那点工资,根本舍不得买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装了一大尼龙袋,放在车斗里,她只能坐在后座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把他们送走,李玉芝还一个劲的心疼,说给得太多了,这些东西是没必要给他们的,我嘻嘻一笑,没跟她废话,倒是舅妈眼里的敬佩让我心里美滋滋的,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,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道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警察是让人敬畏的人,连村里人吓孩子都用“让公安局的人把你抓走”之类的话,这样当然孩子们潜意识中就害怕警察了,长大了,这思想也扎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通过李明理的事,我的声望无疑是得到极大的提高,几乎人人都知道是我托人把李明理放出来的,再说连派出所的人都帮我捎东西,那要多大的面子呀,无形中,对我更是敬畏几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面我的干爸与方叔功劳都不少,方叔很会做事,不把我当成小孩,给足了我的面子,派人亲自把李明理送出家,而干娘又恰巧让他捎东西给我,相信他们也不是有心的,只能是无心的巧合,但效果却是极宏大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晚上在舅妈家吃饭时,我给她们讲了我干爸与方叔究竟是做什么的,她俩都说我运气好,认识贵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吃完了饭,我还在磨蹭着不想走,思雅拿着一摞作业本坐在沙发里批改,舅妈在厨房里洗涮碗筷,我坐在沙发上有些无聊,看了一会儿思雅专注的模样,跑到厨房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厨房里并不冷,可能是刚做饭烧火的原因,舅妈正围着围裙,挽着袖子,露出一段雪白的胳膊,在热气腾腾的水里刷着碗。

        躬着腰,细细的腰与大大的屁股让我欲火上升,轻轻走到她身后,叫道:“舅妈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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