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能重蹈周杰伦、王宝强等人的覆辙。
我接拍这部电影,唯一的要求就是给自己弄个蒙面的造型。
我不想被媒体知道我这个人,艺名也起了个奇怪的名字“给力”。
他们不明白我为什么不想出名,但见我很坚持,就答应了。
到时候我将带着面罩参加拍摄。
那时候影视签约都不搞什么发布会的,请几个现役的大律师,加上各自法人代表,签字画押就算合同成了。
影片名为《武魂》在我记忆中是没有这部片子的。
难道是我来到这里后,而引起的蝴蝶效应?
这更强加了我不想出名的决心。
万一事情有变,到了97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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