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坐在桌边,我伸长了脖子看着舞池里跳舞的男女,而她则一边使劲喝着她的伏特加酒,一边也向舞池里张望着。
其实,她并不是在看跳舞的男女,她只关注其中的一个舞者,一个高大、帅气的30岁男人。
自从我的脚骨折以后,那男人就成了我妻子曼迪摩尔的固定舞伴儿。
看他们俩那种异性相吸的亲密样子,在银宫夜总会跳舞的每一个人,包括我在内,都知道他们早晚会上床的。
但是,曼迪摩尔似乎并不知道这一点,而那个名叫托比的男人即使想到了,也不敢奢望能把那种想法变成现实。
在过去的15年里,曼迪摩尔和我至少每月去银宫夜总会玩两次。
曼迪非常喜欢跳舞,而我则对跳舞不怎么感冒,但为了让她高兴我还是经常陪她来这里跳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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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曼迪摩尔相识的时候,我已经是个中年人了,但我们的感情仍然发展得很快,最后我主动向她求婚了。
每一个认识我的人,对,是每一个人,都对我发出了警告,警告我千万不要和曼迪结婚。
我知道他们说得都对,但曼迪那时实在太吸引我了,让我心甘情愿地为她做任何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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