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卤蛋的法律X质

        早上八点五十分,林晨曦站在「正诚法律事务所」门口,深x1了一口气。他背後那个重达五公斤、塞满了最新版《民法总则》与《债编分则》的後背包,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随时会往後倒栽葱的寄居蟹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今天是我,林晨曦,正式成为实习律师的第一天!」他在心里呐喊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庆祝,他在楼下早餐店买了一个饭团,还特别加了一颗十五元的卤蛋。但当他打开塑胶袋时,心碎了——里面只有白糯米,没有蛋。

        晨曦推了推鼻梁上沉重的黑框眼镜,一脸严肃地走回早餐店,对着正忙着炸油条的老板娘说:「老板娘,根据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,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於买受人,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之义务。我付了加蛋的钱,你却未交付该蛋,这在法律上属於不完全给付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老板娘挥着油条,愣住了:「啊?你说啥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简单来说,你欠我一颗蛋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老板娘翻了个白眼,随手抓起一颗卤蛋塞进他袋子:「拿去啦!讲话文绉绉的,读书读到坏掉喔?」

        晨曦心满意足地转身。虽然被骂了,但他觉得自己守护了法律的尊严。

        2.像资源回收场的事务所

        推开事务所大门,迎接他的不是想像中西装革履、窗明几净的律师殿堂,而是一阵浓郁的泡面味,以及堆得像小山一样高的废纸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那个……我是今天报到的实习律师,林晨曦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喔,寄居蟹来了啊。」一个扎着马尾、嚼着口香糖的nV孩从萤幕後探出头,她是助理小葵,「老江在里面,进去前记得先敲门,如果没人应,表示他在睡觉,你就大喊法官来巡视了,他就会弹起来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晨曦战战兢兢地走进所长办公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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